实质认定劳动关系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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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质认定劳动关系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

发布时间:2024-04-15 12:07:40

近期,《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》中一则高某与西安某报社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案引起了广泛关注。该案不仅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纠葛,更是对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深入探讨。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和维护者,有必要对此类案件进行深度解读,提出工会建议,以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
高某与西安某报社签订了《西安某报社网站承包协议》,约定高某承包经营报社网站,并负责网站管理维护、内容更新等工作。然而,双方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产生了分歧。高某认为自己是报社的记者,与报社存在劳动关系;而报社则坚称双方仅为业务合作关系,不存在劳动关系。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:仅凭形式要件是否能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?

在处理此类案件时,应遵循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以用工事实作为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。本案中,尽管高某提供了与报社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形式要件,但关键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用工的法律事实。根据查明的事实,高某并不参加报社的日常考勤管理,报社也未向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这些事实表明,双方之间并未形成实质性的劳动关系。

因此,在劳动关系认定上,不能仅仅依赖于形式要件,而应更加注重实质性审查。这包括查明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、指挥和监督,是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,以及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。只有在这些实质性要件得到确认的情况下,才能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

在实务当中,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有: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。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。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

这些标准实际是对“用人单位”“劳动行为”和“劳动者”三方面的考察。在劳动关系认定过程中,除了上述标准外,还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文件,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、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或报名表等招用记录,以及考勤记录等。

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,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。因此,在实际操作中,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信息,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。

针对此类案件,作为工会工作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,仅供参考。

首先,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通过举办培训班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。特别是要强调实质性审查的重要性,引导双方注重实际用工事实的认定。

其次,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认定机制。工会应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作,与劳动监察部门、仲裁机构等加强沟通协调,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同时,工会还可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。

最后,加强监督与维权力度。工会应密切关注劳动关系的动态变化,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。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虚构劳动关系、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,工会应及时介入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在面对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时,工会应积极参与其中,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,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同时,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应增强法律意识,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,共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。

于长彬